我為何對聖經翻譯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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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第一次領聖餐的情景嗎?我第一次參加聖餐禮,正是主基督把「聖經翻譯」的種子在我心中播下的日子。
這已經是許多年前的往事。還記得牧師把餅擘開時,我熱淚盈眶,為自己得救而感恩。在決志後、受洗前的一段日子,每次在主日崇拜遇上聖餐日,心裏經常盤算着自己何時才可領聖餐,所以總是心不在焉,沒有留心聽牧師在聖餐禮中說甚麼。這次終於聽清楚了,牧師朗讀的是〈哥林多前書〉11:23-24,當年當然是用《和合本》吧: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我小心翼翼地把餅送進口中,接着牧師念第25節: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 且慢!你說「飯後」?我口中的餅還未吞嚥呢!第23節清晰明確說主耶穌和門徒吃的是「餅」,又何來「飯」呢? 廣東人說的 「飯」,是指 「米飯」,若讀者是廣東人,在閱讀第25節時,會否誤以為耶穌和門徒以米飯為主糧呢?是否應改譯為 「餐後」 呢? 或說中文的 「飯」 字其實可泛指 「食物」,因米飯是主糧。但是,並非所有中國人均視米飯為主糧,中國各地的飲食習慣也不盡相同。 事實上,單字 「飯」 的廣義通常只包含「穀物糧食」,較少用於泛指食物,見《辭海》(1976) 「飯」 的首條:「穀之炊熟者皆曰飯。」《辭源》(1951,香港版) 的首條解釋相似:「五穀之炊熟者皆曰飯。」五穀有幾種說法,其中一種指稻、黍(栗)、稷、麥、菽(大豆) (《孟子》) ,但無論如何,這不包括任何穀類以外的食物。 「飯」字的現代用法相同,通常單字多指米飯,但在配詞時則可泛指所有食物,見《漢語大字典》(2010) :「飯:(1)煮熟的穀類食物,多指米飯……(2) 又泛指爲了滿足饑餓或食慾,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吃進的一份食物。如:早飯;中飯;一天三頓飯;飯車(運飯的車) ……。」 其他的中文譯本如何翻譯這句話呢?翻譯為「飯後」的有《和合本修訂版》、《新漢語譯本》、《聖經新譯本》和《簡明聖經》;翻譯為「晚餐後」的有《當代譯本》、《中文標準譯本》和《聖經思高譯本》;《呂振中譯本》翻譯為「吃了餅以後」;而《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更爽快利落,省卻了任何名詞,只用動詞,翻譯成:「吃過後」。 英文譯本又如何翻譯這句話呢?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以動詞翻譯,即“when/after he had supped”,例如King James Version, Third Millennium Bible和Douay-Rheims,或New Century Version的 “after they ate”;第二類以名詞翻譯,即 “after supper”或“after the supper”,例如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ew Revised Standard,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New American Standard,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New King James Version, New Living Translation, Good News Translation和 World English Bible,或如Bible in Basic English和Complete Jewish Bible般翻譯為“after the meal”。 我不知道這節經文應如何翻譯較好,也不排除「飯」字可能已是上佳選擇;但我是廣東人,聽到「飯」字,總不會聯想起主耶穌吃的餅,而只會想到米飯,與最後晚餐的情景格格不入。 第一次領聖餐的難忘經歷,令我對聖經翻譯的興趣油然而生,也可以說是我開設這個網站的遠因。你的第一次聖餐是否同樣難忘呢? |
為甚麼只談中文,不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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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問題,我一直覺得漢字是唯一現今仍廣泛使用的語素文字(logograhic writing system),沒有像日文般同時採用拼音;但其他的主要語文,不論是現代通用的英文、德文、法文,或古代聖經原文的希伯來文、亞蘭文和希臘文,都是拼音或表音文字(phonographic writing system),所以翻譯中文時碰到的問題,必定與其他語文的情況不同,因此應該開設一個網誌獨立討論。
漢字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拼義文字,與拼音文字分別構成文字最高發展階段僅有的兩大類別。我這個原屬個人主觀的感覺,想不到竟有學者也有興趣研究這問題。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張學新(John X. Zhang)及其團隊,在2012年從心理學和腦科學的方向研究,初步發現有一種腦電波,只在閱讀漢字時才出現,在閱讀拼音文字時卻不會出現。(Zhang, J.X., Fang, Z., Du, Y. et al. Centro-parietal N200: An event-related potential component specific to Chinese visual word recognition. Chin. Sci. Bull. 57, 1516–1532 (2012). https://doi.org/10.1007/s11434-011-4932-y) 張學新的研究由一個簡單的事實開始——除中文外,世界上現今使用的所有其他文字,幾乎均爲拼音字母文字,其辭彙識別只涉及分辨幾十個字母或語音單位,是一維的線性組合。相反,中文辭彙包含數量衆多的方塊漢字,需要在部件、單字和多字層次上抽取複雜的形狀和空間資訊,這兩類文字視覺形態上的巨大差異,可能須要對應不同的大腦加工過程。 研究團隊採用腦電技術和視覺辭彙判斷,讓以漢語爲母語的人區分真詞和假詞。結果似乎顯示,中文雙字詞在其呈現給讀者大約 200 毫秒 (milliseconds)後,便會誘發了一個負走向的、以腦頂部和中央區域爲中心、分佈廣泛的腦電反應,他們稱爲「頂中區N200」 (centro-parietal N200)。此外,辭彙重複呈現時,該頂中區N200 會出現一個罕見的、大幅度的增強效應。但是,如果我們要識別英文等拼音文字時,類似的效應卻不會存在,因此頂中區N200 應該是一個閱讀漢字時特有的腦電反應。他們認為,該頂中區N200 不反映感知覺加工,也不反映語音、語義加工,而是反映詞形加工;換句話說,中文辭彙在其識別過程的早期就已經完成了對個體詞形的視覺分析,涉及相當廣泛和高級的視覺加工腦區。張學新提出的漢字拼義理論,把漢字和拼音文字並置爲人類文字發展成熟期僅餘下的兩個邏輯類型,指出相對於拼音文字,漢字是更爲徹底的視覺文字,其腦機制應該更注重視覺加工,這可能揭示了中文獨特之處,論證了它與拼音文字本質的區別。 我對心理學一無所知,也不知道其研究結果是否廣為接納,也沒有追查這個研究後來有沒有新進展。不論如何,人類閱讀中文與拼音文字時,大腦是否分別採用不同的機制去理解字裏行間的意義,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如果屬實,當我們把聖經由原文翻譯成英文或德文等的拼音文字時,便無須考慮這個分別,因為原文和譯文都同屬拼音文字;但是,當我們把聖經由原文翻譯成中文時,卻須要把拼音文字轉化為視覺文字,譯者要面對獨一無二的困難,這些困難是西方聖經譯者根本無法知曉的。未來對漢字的科學研究,可能會對翻譯工作有很大幫助。 |
本網站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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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的前身是網誌(blog),題為《一個香港律師看中文聖經翻譯》,在2011年7月9日成立,主旨似顯然易見,但仍不免要略談題目包含的四個元素:香港、律師、中文、翻譯。當然,聖經是連貫這四個元素的主角,因此不屬元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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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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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天父的說話,真理的源頭,也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不過,有些基督徒卻過份依賴參考書吸收二手材料,原因眾多,不一而足;不過,僅就我眼見在香港的情況而言,不少本地信徒在閱讀中文聖經時,都難免要對照兩三個其他不同的中英文譯本,才可理解字面的意思,更遑論背後的神學意義,可見許多常用的譯本仍或多或少有些改善空間。聖經中的每句話,都是天父對我們每個人說的。我不是提倡要刻意用淺白的文字翻譯聖經,相反,譯文應忠於原文——如果以當年當地的社會而言,原文某句話的詞彙和文法淺白,譯文便應該同樣地淺白;相反,如果原文某句的語法並非淺白,也應如實反映。
在香港,略懂英文的信徒都經常參考一些英文譯本,但這不應當作理所當然。出版聖經的使命正是傳福音,而出版中文聖經的使命便是把福音傳給以中文為母語的人,他們未必懂外語。我相信人人都應有權以母語理解聖經,翻譯聖經正是這使命的重點。不能否認,聖經翻譯的水準越高,越能榮耀神;我不是針對聖經,而是翻譯。 現今世上,除研究古文的學者外,大部份人都不懂以原文理解聖經,只能靠翻譯。渴望讀聖經的,未必已信主,事實上許多人在信主前都經歷過未信但渴望閱讀聖經的時刻,所以翻譯聖經也可說是各民各族都會重視的問題。但我們為何在此網誌只看「中文翻譯」,而不擴闊話題,漫談所有語言的聖經翻譯呢? |
2.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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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文翻譯遇到的難題,雖然有部份會普遍見於所有語言,但大部份卻謹見於中文翻譯。漢字是唯一現今仍廣泛使用的語素文字(logograhic writing system),有別於表音文字(phonographic writing system,即拼音文字,例如英文、德文、法文,或古代聖經原文的希伯來文、亞蘭文和希臘文等),所以中文在翻譯中碰到的獨特問題,必定與其他語文的情況不同。因此,單靠以表音文字為母語的西方學者研究聖經翻譯,其研究成果未必足以完整支持中文翻譯的事工。
如上文所述,中文辭彙包含數量衆多的方塊漢字,人類在閱讀中文字後,要在部件、單字和多字層次上抽取複雜的形狀和空間資訊,當中涉及大腦加工的過程,與閱讀拼音文字時大腦的運作方式可能不同,大腦也許會分別用不同的機制去理解字裏行間的意義。當聖經由原文的拼音文字翻譯成中文,要跨越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字系統,西方學者不一定有興趣研究。 就是這個原因,所以此網誌只討論中文翻譯,並不涉及其他語文的聖經翻譯。 |
3.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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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只有七百多萬人口,但我覺得這仍是個推動中文聖經翻譯的好地方。香港居民的語文能力經常受批評,而這些批評卻又多來自香港居民自己的評語。這些批評也不無道理,因為中、小學生都以升讀大學為首要目標,而大學的教學語言是英文,令我們從少都較注重學習英文,而長大後也不少人從事金融、外貿、會計、科技、醫藥等專業,工作上書面溝通只能用英文,下班後卻夾雜中英詞彙地說粵語,根本難有機會靜下來想一想,如何以單一語文表達一些複雜的概念。
不過,我卻認為這些「缺點」實在不會影響我們參與聖經翻譯的事工。香港過去百多年至今仍然華洋雜處,久居的人都能感受到香港的確有容得下世界的器量。再者,香港資訊發達,世界各地最新出版的神學著作和聖經研究成果,都可以即時看到,而且航空交通網絡完善,方便各地學者到香港會面交流。雖然世上有不少其他城市都擁有類似優點,但如果僅計算以中文為主要語言的雙語城市,香港實在獨一無二。我們不應自傲,只是天父把這些特點賜給我們這個城市,我們應否努力發揮我們所長呢? |
4.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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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過去幾十年的律師生涯中,發現香港律師從事「翻譯」的時間,可能比世上其他地方的律師都多。我這裏說的「翻譯」,當然不是指一般文件的翻譯,這些工作通常都由實習律師或外判的翻譯公司處理。我所說的是在律師的腦袋裏不自覺地進行的「翻譯」。
香港的法律語言一向以英文為主,以往案例法和工具書都只有英文,即使成文法有中文版本,律師也很少看。我們在求學階段以英文學習法律,執業時以英文理解法律和草擬法律文件;但在香港執業,卻面對不少華人客戶,在口頭會面咨詢法律意見時,如果出席的全屬華人,通常都會說中文。幾十年前我初執業時,還會遇上不少人人都懂廣東話但大家都在說英語的社交場合,但近年這些情況已很少見。 到了今天,雖然我們律師腦袋裏的法律知識,仍然以英語儲存,香港的法庭處理民事和商業案件也多數說英語 (除非其中一方沒有律師代表),草擬法律文件和書信都多用英文;但是,我們卻常要以中文向客戶解釋法律和討論案情,並漸多以中文撮寫法律意見書給華籍客戶。我們不可能先以英文思考,然後才以中文表達,或聽到客戶的中文回應後又在腦海中翻譯成英語思考;只有百份百以雙語思考才可應付快速的口頭交流。日子有功,有不少香港律師都習慣了這個雙語環境,不論思考、推理、表達、書寫,都可隨心所欲地在中英文之間遊走。 在這種雙語環境的操練下,我察覺到不同種族或來自不同社會背境的人會有不同的語文表達習慣;因此,如果單單翻譯文字而不理會語境或文化差異的話,偶一不慎,便會產生誤會,例如謙虛的說話可能被誤以為懦弱,甚至禮貌會被誤作矯揉。好的翻譯必須考慮聽者或讀者的觀感,而不是單看原文作者的用字。當然,香港各行各業都處於同樣的雙語環境,不是說只有律師才有此操練,但法律文書講求準確,律師自然有較多機會接觸翻譯和語文等問題。 或許有人質疑,有些地方的法律語言都是雙語制,例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香港又有何特別呢?但其他地方的雙語制,兩種語文都是表音文字 (例如魁北克省的英文和法文),而不像香港,中文是語素文字,而英文卻是表音文字。香港律師的經驗的確有其獨特之處。 當然,律師執業的經驗不可直接應用於聖經翻譯,因為律師的發言,不論先以任何語言思考,而事後改以另一種語文表達,其意念都是源自同一人的腦袋,其實只是重新發表;相反,翻譯卻是把人家已發表的意念翻成另一種語文,譯者是另一人,因此先要了解他人的意念,才可以開始翻譯。不過,我仍然認為,香港律師有機會在雙語環境下成長,天父必定有祂的美意,我們不應謹把這些經驗用於法律工作上。 網絡日誌的標題加「一個」字在前,略嫌突兀,只為澄清內容謹代表個人意見;香港律師會的會刊也叫《香港律師》,為免誤會,便加「一個」在標題前。 以上說明我為何在2011年設立該網誌。 在2014年,該網誌搬遷到這裏,標題刪去了「香港」和「律師」,好讓讀者更易理解本網站的主旨。 |